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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平县局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平县局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云政复[2009]11号)


玉溪市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转报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玉政发[2008]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平甸乡纳溪、昌源2个村民委员会划归桂山镇。
  二、将老厂乡保和村的左思孔、上鲁租莫、下鲁租莫等3个村民小组划入老厂乡竹园村民委员会后,同意将老厂乡的竹园村和拉戛底村村民委员会、新化乡的米尺莫村村民委员会、水塘镇新寨村村民委员会等4个行政村民委员会划并戛洒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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