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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扶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农户主体的原则,支持林农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木本油料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咨询、物资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切实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适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支持发展木本油料产业项目时,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木本油料产业合作组织开展的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四)健全市场体系,搞活商品流通。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市场体系,科学规划,扶持引导,推进木本油料专业市场建设,建立若干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木本油料交易平台,并形成核桃产品、生物柴油制品的价格形成中心。鼓励和支持木本油料企业组建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手段,提升我省木本油料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大云南木本油料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强木本油料种苗市场和成品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与质量监督检测,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苗木和产品质量,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发展方式。有效整合科研单位、技术推广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加科技支撑专项经费投入,大力开展木本油料良种选育、集约化无公害栽培、加工工艺、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质量标准研制,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建立科技示范点、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等形式,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特色品牌;鼓励各类农林院校结合我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需要,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造就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为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四、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所需投资以农户投工投劳、社会和企业投入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林业局共建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区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的倾斜支持,把核桃、油茶纳入国家木本油料产业重点扶持范围。省级将通过预算安排并整合荒山造林、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及低产林改造等项目资金,采取种苗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林农、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扶持。省级财政在保持每年筹集1.3亿元核桃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整合筹集0.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油茶等其他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按照每亩120元的标准对基地建设给予补助。鉴于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面积大、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等实际,省级财政在2009年至2012年间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补助解决基层工作经费紧张、指导检查验收经费缺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都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结构,逐年加大对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返还各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重点用于木本油料基地建设,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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