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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省木本油料林发展到5000万亩,其中核桃3700万亩,油茶600万亩,油橄榄、澳洲坚果、膏桐、油桐等700万亩,全省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木本油料林,干果产量达到160万吨,产食用油18万吨、工业用油17万吨,产业综合产值超过40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600元以上。到2015年,全省木本油料林发展到5700万亩,产业综合产值超过60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800元以上。到2020年,全省木本油料林发展到6600万亩;干果产量达到680万吨,产食用油100万吨、工业用油60万吨;产业综合产值超过150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形成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木本油料产业龙头企业,将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
  (三)基本原则。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木本油料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基地建设与扶持龙头企业相结合,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确立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调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形成区划合理、布局科学、相互衔接、特色鲜明的木本油料产业体系;坚持科技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促进生产方式转变。
  (四)产业重点和区划布局。以核桃、油茶、油橄榄、澳洲坚果、膏桐、油桐为重点。滇西、滇西北、滇中、滇东南重点发展核桃,滇东南、滇西、滇中岩溶地区重点发展油茶,干暖河谷地区重点发展油橄榄,干热河谷地区重点发展膏桐和油桐。到2012年,全省重点建设70个核桃基地县、10个油茶基地县、10个油橄榄基地县、20个膏桐基地县、10个油桐基地县。
  三、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
  (一)加强基地建设,推动规模化发展。各地要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形成规模的原则,科学制定当地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农户为主体、企业为龙头,整合项目、资金,引进重点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按照选地科学、品种优良、栽培规范、管理到位的要求,大力加强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促进规模化、区域化发展。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植大户和科技工作者通过与林农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推动木本油料林建设,形成规模、提高档次。将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与低产林改造、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培育等结合起来,为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拓展空间、创造条件。对利用低产林地和疏林地、灌木林地建设木本油料基地的,给予优先安排专项采伐指标等支持。
  (二)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经营。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外引、内联、育新”的要求,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进、培育和扶持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木本油料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对龙头企业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给予贷款贴息。对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并承担相关科研项目的,在科研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支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制定木本油料产品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促进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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