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农业处(植物保护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省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防灾减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省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二)园艺特产处。
研究提出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业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有关工作。
(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省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十四)农垦处。
组织拟订全省农垦系统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垦区的对外关系;负责全省农垦行业的行业管理;提出农垦基本建设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直属企业改革。
(十五)乡镇企业管理处(农产品加工处)。
研究拟订全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政策调研室。
研究拟订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全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有关重大战略决策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及试点有关工作的建议;负责农业产业政策的调查研究,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负责软科学课题管理及专家决策咨询服务。
(十七)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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