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设立和组织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等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查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为我省域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和措施;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
(七)负责国内外、省内外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拟订对口支援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我省支援三峡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省政府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等相关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技术合作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外事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保卫、档案、文印、信访、车辆等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拟订全省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省招商引资的统计、调度、跟踪落实工作;分析研究全省招商引资情况,向省政府报送有关动态;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审核;承担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技术合作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国内外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对口支援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我省支援三峡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信息处。
负责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为企业招商引资进行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出省、来省的大型展销展览活动。
(五)经济联合处。
制定全省横向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省与东北经济区域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的经济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例会工作。
(六)投资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