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吴建东(市教育局局长)
林春红(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局长)
宁虹雯(龙华区区长)
韩云秋(琼山区区长)
李 杰(美兰区区长)
郭志伟(市发改局副局长)
陈 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祁 昀(市人劳保局副局长)
陈成章(市编办副主任)
伍树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王涯燕(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经民(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徐春明(市纪委派驻第五组组长)
黄运宁(桂林洋农场场长)
黄 镇(三江农场场长)
邹存柏(红明农场场长)
李明跃(东昌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涯燕兼任,市发改、教育、财政、人劳、编办、国土、审计、纪委五组等部门及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和龙华、琼山、美兰区政府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各区成立区移交接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由区教育、财政、人劳、编办、国土、审计等部门及移交农场学校派员组成。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开展对移交学校的人员、资产、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查工作,并造册登记。此项工作由省农垦总局教育局负责,并在正式开展移交之前完成。
2、开展全面交接工作,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交接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成。
3、学校移交后,我市向省编办申报应增加的教职工编制数,并与省财政厅做好经费核拨等对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将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是我省促进海南农垦和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推进。
(二)各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移交学校人员、资产、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实对接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移交人员等数据,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市移交接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0 日前向市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移交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农垦总局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接收农垦中小学校责任分解表
工作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负责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准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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