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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将建设项目大配套工程界定范围调整至道路绿线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将建设项目大配套工程界定范围调整至道路绿线的通知
(建房[2009]26号)


配套办
  你办《关于将建设项目大配套工程界定范围调整至道路绿线的请示》收悉。同意调整大配套工程界定范围,现通知如下:
  1996年我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市政公用配套工程内容、范围界定>的通知》,明确以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作为大、小配套工程的界定范围。
  随着近几年我市城市规划路网的调整,在道路红线两侧增加了绿化带控制线,因原界定中没有此项内容,造成现在大、小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断点,影响了配套工程的如期接用。鉴于该部分绿地范围属公共绿地,为解决断点问题,同意将大配套工程实施范围扩大至城市规划道路绿线。原通知中的其他内容暂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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