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部药都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99号)
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研究中国西部国际工业物流港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遂府阅〔2009〕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西部药都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西部药都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为加快中国西部国际工业物流港建设,切实推进西部药都项目实施,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现代医药物流企业试点,培育大型现代医药流通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情况
西部药都项目,系四川省现代医药物流试点企业-四川华通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西部工业物流港首批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7亿元,规划用地260亩。其中2009年一期项目计划投资0.8亿元,用地65亩,已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一期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0亿元。
二、工作目标
(一)尽快落实项目融资、税费优惠扶持政策,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建设于2009年7月完成,2009年8月正式投入试营业;二期工程施工建设2009年12月前正式动工开建,2011年12月正式投入营运。
(三)加强项目宣传和包装,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倾力打造“西部药都”大型医药物流平台。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对“西部药都”基础设施建设,按工业园区实施的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政策对待(遂委发〔2006〕5号);
2.进入“西部药都”经营的企业或相关产品,按《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意见》(遂委办发〔2006〕36号)的相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支持该项目的持续发展。
(二)落实产业扶持政策
1.鼓励、支持各医药企业、批发商、经营商入驻“西部药都”项目平台。全市医疗机构和新农合服务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进入“西部药都”平台内的企业及其药品。
2.积极引导药品批发、经销企业进入“西部药都”;市辖范围内严格控制在工业物流港外新增药品批发、经销企业。
3.积极争取中、省产业政策扶持,优先把“西部药都”项目纳入中、省重点医药物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