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的意见
(自府发〔2009〕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速产业集聚,促进我市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集中区)(以下统称园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园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目标及产业定位
(一)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个发展”的要求,以机械、盐化工、新材料三大优势产业为基础,以扩张产业规模、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和做大做强企业为重点,以承接产业转移和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产业承接能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实现我市工业园区发展新目标。
(二)建设目标。到2011年,板仓工业集中区、富顺晨光工业园区、荣县郝家坝工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贡井工业集中区、大安工业集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等7个重点园区形成28.8平方公里的承载能力,实现销售收入495亿元。
(三)产业定位。根据省及我市产业发展和工业空间布局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各区域实际,确定我市各园区产业定位(详见附件)。
二、主要途径和措施
(一)创新补偿机制,增强园区发展活力
1.建立税收分成补偿机制。从2009年起,凡从市外新引入园区的企业,5年内所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安排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本辖区内的存量企业入驻园区集中发展的,其全年实际缴纳税收扣除上年实际缴纳税收后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安排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辖区外的市内企业入驻园区集中发展的,其全年实际缴纳税收扣除上年实际缴纳税收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企业原驻地和入驻园区所在地按2∶8分成后,其园区所在地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安排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
2.建立土地成本补偿机制。从2009年起,园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净收益,全部安排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
3.建立规费补偿机制。从2009年起,富顺晨光工业园区、荣县郝家坝工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贡井工业集中区、大安工业集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6个园区园区内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地方财政统筹部分全部安排给园区,用于园区建设。
(二)健全推进措施,促进园区跨越式发展
1.加强规划引导。加强工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宣传,及时完善各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园区逐年开发的四至界限;结合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鼓励城区内现有企业进入园区集中发展;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依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引导招商引资和城区内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建立和完善园区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