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协调和解决当前影响重点项目推进中涉及征地、拆迁等突出问题。
五、收集整合、分析重点项目推进或招商中各类信息及存在问题,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预案。
六、收集汇总招商项目目录单,建立招商项目资源库,对重大招商项目进行策划、包装,并接洽谈判。
七、政府逐步授权部分决策职能。一般性的问题“市重点办”可直接协调及解决;涉及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附件:海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海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为加强市重点项目推进、监管及市重大项目招商等工作的管理,提高各职能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项目招商的紧迫感,保障重点项目快速顺利推进,特制定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一、原则上,每2周召开1次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具体时间为:隔周星期五15:00,会议地点在市政府。会议召集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例会对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及市重大项目招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进展情况进行研究,对涉及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
二、例会内容
(一)听取市重点办、市招商办就上一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二)听取各成员单位就涉及本部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三、例会的组织
由市重点办及市招商办牵头收集、整理、汇总上一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于例会召开前一天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阅。
市重点办及市招商办负责会务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出一期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四、要求
(一)市重点办及市招商办要认真跟踪、汇总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整理好会议材料,做好汇报准备及会务准备,确保例会顺利召开。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涉及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报送市重点办及市招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