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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府办〔2009〕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是我市落实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手段。为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督办、协调、服务力度,促进重点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建成投产,实现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 竹(市政府副市长)
  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邓传明(西海岸管委会主任)
  鞠 磊(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运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云飞(秀英区区长)
  宁虹雯(龙华区区长)
  韩云秋(琼山区区长)
  李 杰(美兰区区长)
  谢 京(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美文(市财政局局长)
  林明勇(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吴建川(市规划局局长)
  杜海鹰(市建设局局长)
  陈小鹰(市工业和招商局局长)
  邢建良(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周兴(市环卫局局长)
  江长桥(市园林局局长)
  黄德镇(市消防局局长)
  徐 伟(市国资委主任)
  吴淑楷(市交通局局长)
  隋夕岭(市监察局局长)
  孙 芬(市审计局局长)
  陈泽群(市地震局局长)
  王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豫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主要研究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中的重大决策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市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及市重大项目招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商办),其工作职能与西海岸管委会职能整合。西海岸管委会同时加挂市重点办、市招商办牌子。市重点办主任由丁竹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邓传明兼任,市招商办主任由徐敏生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邓传明兼任。
  市重点办及市招商办的职能是:
  一、参与确定重点项目;参与重大项目的招商活动。
  二、对重点项目推进或招商的绿色通道运行情况进行督促、协调。
  三、为重点项目业主提供跟踪服务,代办、协助办理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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