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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无锡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09年7月-8月底)。7月份,以各相关系统专项督查为主;8月份,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物价局、城管局,无锡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无锡海关、江阴海关等十部门组成若干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县)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市各相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四)全面总结阶段(2009年9月)。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各市(县)区、市各有关部门于9月底向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并确定联络员。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联络。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整治重点在市区和各市(县)城区。各市(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为整治行动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资金,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无锡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到实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对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公安、卫生、质监、城管、工商、物价、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合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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