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无锡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7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无锡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无锡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
市物价局、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
无锡食品药品监管局、无锡海关、江阴海关 2009年5月)
为整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现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口计生〔2009〕13号)要求,结合无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和成人“性用品”(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性功能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具体做到“五个规范”:
1.规范生产经营。即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2.规范药械使用。即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并严厉打击使用环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3.规范广告宣传。即规范销售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取缔内容低俗、影响市容的灯箱、撑牌等,倡导科学、文明的广告宣传方式。
4.规范市场价格。即规范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市场价格体系,严厉打击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暴利行为,营造诚信氛围,提高行业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