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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市(县)、区要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本地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特色,有选择地搭建一个或多个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服务平台。

  乡镇(街道)可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依托市、市(县)、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调动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实现工作上的联网与互补。

  在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地方特色产业区建立公共研发、产品检测、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以及专业市场、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专业化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融资服务平台。发展信用担保、信用评级、风险投资、产权交易、闲置设备调剂以及会计、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为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提供咨询和辅导,为企业信贷融资、股权融资、租赁融资和产权转让提供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参与外部信用评级,向金融机构主动展示经营管理信息和信用等级,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和扶持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和社会投资者通过股权方式投资中小企业,经常性地开展银企保对接、项目推介等活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增加担保机构的资本金,通过风险补偿机制,扩大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业务;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推动各部门之间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尝试开展集合式贷款,探索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的新路子。

  (二)技术支持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产品设计、设备与产品测试等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试制、产品检验、生产工艺改进等创造条件,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与产品技术含量的提高;支持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的研发、实验、测试设施向中小企业开放,支持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无锡设立研究院、科研分支机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两院院士及其团队在锡设立院士工作站为中小企业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的共性需求;进一步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当前的重点是满足我市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完善专利申报服务体系,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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