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家扣1分;超过目标,每多1家加1分。
(2)重点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10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家扣1分;超过目标,每多1家加1分。
以上每项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
3.工业投入(25分)
(1)工业投入总量(8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1分。
(2)全社会技改投入总量(7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比重每多增1个百分点加1分。
(3)投资强度(5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按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0.2分。
(4)产出均值(5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目标,按投资额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每多1个百分点加0.5分。
以上每项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3分。
4.节能降耗(25分)
(1)单位GDP能耗降幅(10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降0.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降0.1个百分点加1分。
(2)单位工业产值能耗降幅(10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降0.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降0.1个百分点加1分。
(3)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幅(5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每少降0.1个百分点扣2分;超过目标,每多降0.1个百分点加1分。
以上每项加分或减分最多不超过3分。
(二)工业经济重点工作(100分)
1.确保结构调整高效有序(35分)
(1)技术改造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4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比重每少0.5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比重每多0.5个百分点加0.5分。
(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4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比重每少0.5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比重每多0.5个百分点加0.5分。
(3)装备技术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比重(4分)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未达目标,比重每少0.5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目标,比重每多0.5个百分点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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