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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的意见


  (四)加快推进秸秆的能源化利用工作。市农林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的能源化利用工作。要结合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继续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今年全市要新建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1个。鼓励开展秸秆气化发电试点,拓宽秸秆能源化利用的途径。要结合农业部国债项目的实施,认真抓好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建设,为今后规模发展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加强技术创新和开发,在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化开发上取得突破,今年,全市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开发要力争达到1万吨以上的规模。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决定》赋予的监管职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活动,把《决定》的规定和要求准确、明了地告诉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努力使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家喻户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使不露天焚烧秸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和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落实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投资、税收等政策,加快推进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村、人头和地块。要立足本地区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积极创建富有特色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市发改部门要会同农林部门抓紧编制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指导各区县按规划要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农林部门要加大秸秆能源化利用和机械化还田工作力度,多途径解决秸秆资源利用问题。市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的执法检查工作。市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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