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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初步确定汛前调查发现的金寨县梅山新华书店不稳定斜坡及金安区毛坦厂镇马岭滑坡等1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09年度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2);正在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高边坡隐患排查鉴定查明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防治。
  3、重点防范期
  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暴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的2-3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2009年市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17个,各点防治方案已经核准确定(详见附件2),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全面投入运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建设、教育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灾知识的教育,提高广大干群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自测自救的能力;加强乡(镇)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测能力。
  (3)抓好汛前调查、灾害预警、汛期巡查、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市国土、气象部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县区政府组织国土等部门在汛前、汛期对重点防范区段和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向每一户受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建设、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当地人民政府或基层群众组织根据实地情况,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时,及时通报和上报,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及防灾救灾指挥机构的指挥下,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采取必要妥善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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