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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协调推进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

  3、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各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及早下达建设计划,及早拨付工程资金,及早开工项目建设,加强对县、区的分类指导,确保工程按时完成。要全面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十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村村通”等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4、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单位要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大力推进和完善惠民直达工程,认真抓好摸底、评议、公示三个关键环节,把基础数据搞准,把发放对象核实,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要严格审查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使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地享受各项惠民政策。
  5、督查考核制度。市民生办要进一步改进综合督查方式,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每年至少要组织4次全市性民生工程综合督查、2-3次暗访督查和1次年度考核。各项目牵头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督查办法,采取随机抽样、暗访等形式,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督查。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反映各地工作情况,不断提高督查、考核效果。监察、审计、统计部门要加大对民生工程的监督力度,推动各项民生工程政策的有效落实。
  6、情况通报制度。市民生办要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传达省、市民生工程工作部署,通报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相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宣传、报表统计、督查考核等制度,报市民生办备案。每月10日前要向市民生办报送上月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强度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市民生办将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统计报表、信息报送等情况,并向各单位反馈督查、考核、调研情况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就各单位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向协调小组会议报告。横向协调推进机制执行情况,与各单位民生工程年度考核工作挂钩,对工作机制健全、进展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程,由市政府表彰并奖励工作经费;对未认真执行横向协调推进制度,造成工作延误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相应扣减民生工程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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