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民生工程横向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
为推进民生工程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现就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建立横向协调推进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财政局(市民生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实施民生工程,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筹资方案和实施办法,安排、拨付、管理民生工程资金,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督查和年度考核,负责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和协调小组会议筹备工作,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协调服务。协调小组各工程牵头单位是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各项目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指导、督查各地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市监察局、审计局是民生工程监督的责任主体,负责民生工程的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市统计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农联社六安办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管各县区分支机构惠民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由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定期汇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日常信息与报表的报送,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参与全市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年度考核,加强与市民生办的沟通联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建立健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制度。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推进民生工程实施工作。
1、政策宣传制度。市民生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性民生工程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要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开展全市性民生工程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要统一口径、协作互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2、分类指导制度。市民生办要加强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和使用制度,督促各地资金配套到位、拨付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搞好协调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区、项目之间不平衡问题,确保民生工程项目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