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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海油大亚湾项目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海油大亚湾项目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的批复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粤价〔2009〕106号)
广东电网公司:
《关于中海油大亚湾项目征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请示》(广电财〔2008〕223号)悉。鉴于我局尚未明确220千伏用户缴纳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根据我局《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价〔2004〕72号)精神,现同意你公司与用电方的协商意见,中海油大亚湾项目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20元/KVA的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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