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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做好全市农民(工)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稳步推进,国家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面向农民(工)的培训范围越来越广、资金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由于对农民(工)培训的管理部门多、补贴标准不统一,致使资金使用分散、形成不了合力。因此,必须按照市场需求,整合资源,集中财力,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这对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增强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竞争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
  二、整合资源,切实创新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
  各地要把组织实施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任务,统筹考虑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县级整合”的原则,将面向农民(工)的各项培训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着力建立“六个统一”的培训模式。
  (一)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各地要根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计划、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农业专业技术培训计划、农民创业培训计划等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出发点,以就业为目的,进村入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统筹安排培训计划。要采取长期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授课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方便、有效”的原则,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及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努力使培训对象各有侧重,培训资源相互补充,培训内容各有特色,让农民真正从培训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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