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市局开展的一线巡查人员能力培训,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专题辅导,开办假冒伪劣产品鉴别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典型案例分析等,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阶段 (6 月15日-7 月15日)。在动员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近年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上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五查五防”:
一查廉洁从政情况,防止和纠正违反中央规定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营业性娱乐活动和赌博等问题。
二查效能和行风建设情况,防止和纠正违反省效能建设“四个严禁”、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等规定和“五乱”问题。
三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防止和纠正重执法轻服务、只执法不服务,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执法中仪容不整、言行不端,作风粗暴、耍威风、搞特权、故意刁难等现象。
四查依法办案情况,防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五公开”、“十不准”的规定,以及办案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到位,办案证据不充分,案卷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查制度建设情况,防止和纠正队伍建设及业务建设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不一贯等问题。
查找问题中,要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组织与个人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自己找、互相帮、组织查、领导点”的基本思路,以及走访监管对象、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多种途径,把问题找准查实,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要求人人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写出一份自查分析材料。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7 月15日-8 月15日)。通过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制订整改措施。各单位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订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各级稽查部门的整改措施要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暴露出来的问题,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督查验收阶段(8 月15日-30日)。由市局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将按照本次活动目标的要求,检查各单位法纪观念、工作作风、执法水平、机制建设等基本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发生违纪、违法、错案,以及下达罚没款指标、利用行政力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刑等现象以及各单位对七个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督促各单位做好省局的督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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