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7)严格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信息化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企业新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深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步骤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中旬以前)
1.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宁波实际,细化我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的分项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发动,动员组织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监督检查阶段(5中旬至9月)
1.针对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经营、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海洋渔业、水上交通、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深化露天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运输治理;严格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驶治理;探索深化外来务工人员租用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火灾隐患治理;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防坍塌坠落、水上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