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制定的《长春市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长春市会计人才培养方案
为加强会计人才培养,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财会〔2007〕10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4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创新培养机制,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倾力打造适应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优秀会计人才队伍;着力培养诚实守信、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具有开拓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全面提升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会计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现有会计人才现状和培训能力的基础上,计划用10年的时间,在我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学术领域实施会计人才培养“十百千万”工程,即:培养10名左右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复合型会计专家(第一层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100名左右专业素养高、理财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业绩显著、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级管理型会计人才(第二层次:全省会计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业务熟练、理财水平较高、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专家(第三层次:市级拔尖会计人才);培养10000名爱岗敬业、业务熟练、能够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并在核算单位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岗位标兵(第四层次)。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积极发挥“十百千万”会计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提高理财水平、参与管理决策、宣传会计法规、研究实务问题、开展会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提升我市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加快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管理型会计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