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马政办[2009]2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研究落实;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起草任务。未列入制定计划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本年度不安排审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一季度报审。
二、为解决目前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实际问题,根据率先发展和稳步推进相结合、量化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马鞍山市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2009-2013)》,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二季度报审。
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制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三季度报审。
四、为促进我市担保体系建设,规范担保企业经营,制定《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由市经委起草,一季度报审。
五、为规范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制定《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由市经委起草,一季度报审。
六、为规范使用和管理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制定《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由市经委起草,一季度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