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加强督查督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的规划发展目标。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并把《规划纲要》中已具备条件的目标任务付诸实施,同时积极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
(二)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明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行业和领域,研究制定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是为了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专项规划是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已有的规划要抓紧组织实施,需要修编的,抓紧组织修编。
(三)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政策要点,明确落实《规划纲要》可先行先试的领域。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争取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明确需要市配套政策的领域,并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
(四)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项目计划,加快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重要基地是《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以项目和基地建设来落实《规划纲要》、促进《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是关键。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要进一步做深做足重大项目和重要基地的前期工作,为加快项目的审批和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各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中心)城市。(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规划局配合)
(二)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发改局、口岸局配合)
(三)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高栏港经济区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口岸局、港口局配合)
(四)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高栏港经济区牵头,斗门区、市经贸局、发改局配合)
(五)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园。(航空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金湾区、市经贸局、发改局、口岸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