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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2009〕24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首次对珠三角区域改革发展提出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规划纲要》明确了珠海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国家和省一直以来对珠海发展的重视与支持。为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确保珠海市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珠海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规划,先行先试。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动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编制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紧密结合珠海实际,重点抓好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落实《规划纲要》的新思路、新举措,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夯实《规划纲要》实施的物质基础。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把《规划纲要》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的统一行动纲领,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扎实有序地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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