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推行绩效管理
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绩效考核工作速度,就评估指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共识。要做好信息收集和模拟评估工作,通过模拟评估验证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有关绩效考核的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全面实施绩效考核。
(六)探索实施政府流程再造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府流程再造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将政府改革的先进理念与我市实际工作相结合,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从满足公众需求出发,重新审视和设计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岗位职责、执法规程和执法流程,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努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体制,增强管理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七)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要依据职责权限,对违法或不当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部门和领导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
哈尔滨市行政机关领导问责暂行办法》、《
哈尔滨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哈尔滨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哈尔滨市行政效能监察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
《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八)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权力示范单位和优秀执法人员评选活动
市政府法制办要认真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示范单位及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的单位进一步考察,遴选规范行政权力示范单位。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为对象,组织开展“十佳行政执法标兵、百名优秀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方式介绍、推广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标兵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市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规范行政权力示范单位和“十佳百优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具体方案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