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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2.继续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电力、石油、化工、煤炭、造纸、畜禽养殖、乳品、啤酒、建材、机械、冶金等重点行业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工程。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5%。省发改委、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
  九、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
  工作要求:按照“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目标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城市,搞好城市总体规划、滨水城市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努力创建一批干净、文明、有秩序,适宜创业发展、生活和谐安逸的现代化城市。
  任务分工:省委已经确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衣俊卿负责,省政府由于莎燕副省长负责,省精神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牵头。
  1.创建优美的环境。重点抓好城市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街道保洁率达到100%。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重点是扩大硬化、绿化面积,解决好地面裸露等问题。城市所有人行道、庭院、广场都应该硬化或绿化。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城市供热、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城市建筑工地的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环保厅、水利厅等部门配合。
  2.创建优良的秩序。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抓好非交通占道、户外广告、临街管线等方面的管理,解决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接乱挂等问题。下力气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靠、违章行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3.创建优质的服务。建设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基础设施、住房配套保障和日用消费服务,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力解决市民关心的供热、供气、供水、公交、环卫等民生问题。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市品位,努力打造城市良好形象。省精神文明办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厅、文化厅、旅游局等单位配合。
  十、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
  工作要求: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应对危机保增长最重要、最基本的目标来实现。集中财力,多为人民群众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危机给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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