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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17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工作提出5年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3月13日

  十大工程推进工作方案

  一、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
  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统筹推进,立足内涵挖潜、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提升效益,全面启动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战略工程,加快推进水利化、农机化、水稻大棚育秧、科技和社会化服务支撑、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等专项工程建设。
  任务分工:吕维峰副省长负责,省农委总牵头。
  1.水利化工程:突出抓好尼尔基引嫩扩建一期和东部兴凯湖、江萝、临江、勤得利等灌区4个渠首续建工程,开工建设东部绥滨、八五九、二九○、虎林、饶河等灌区5个渠首工程和西部200万亩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加快推进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国家专项规划内的12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开工建设。新增水田面积100万亩,改善水田面积200万亩,新增灌区工程节水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单位配合。
  2.农机化工程:积极启动实施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建设30个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重点抓好现代农机装备工程建设,启动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新增国内外各类机械3万余台(件),组织实施70个水旱田现代农机装备作业区,
  进一步扩大航化作业和跨区作业面积。省农委牵头,省发改委、农垦总局等单位配合。
  3.水稻大棚育秧工程:在东中西部水稻主产区建设10万栋水稻育秧大棚,其中农垦系统新建高标准水稻育秧大棚1万栋。省农委、农垦总局牵头,省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4.科技和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建设种子改良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佳木斯、齐齐哈尔农业示范区两处,加快大豆、玉米、水稻、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继续抓好院县共建,示范推广测土施肥和抗旱节水栽培等先进种植技术。建立有害生物预警与应急控制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省农委、农科院牵头,省发改委、科技厅、粮食局、供销社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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