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同中亚五国经贸科技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发挥优势。借鉴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经验,充分发挥我省俄语人文优势,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我省对中亚五国经贸科技合作和投资便利化,积极创新经贸科技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水平。
  (五)工作目标。力争在3年至5年内对中亚五国的进出口规模和经贸科技合作水平有大幅扩大和提升,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和优势产品出口实现新的突破。预计到2012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0亿美元左右;缔结友好省关系5对;劳务输出2000人次,吸引中亚入境旅游人数2000人次。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政府高层和企业界会晤、互访、协调机制。
  1.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的协商、谈判机制和机构框架作用,以省政府和商务、科技主管部门的名义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强我省与上海合作组织(北京秘书处)、商务部、科技部的工作联系,并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工作机制促进我省与中亚国家的务实经贸科技合作,借助我国政府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提供优惠贷款实施项目的机遇,推动我省企业每年承揽1个至2个项目。
  2.以双方国家、省政府间签订、落实有关经贸科技合作协定和建立、发展友好关系为契机,积极组织和参加有关区域合作的政策论坛、信息发布、商务及旅游展洽等活动。深入研究探讨形式创新、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
  3.定期与双方使馆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保持联系,交流研究双方重大项目、经贸科技政策等信息,了解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协调解决方案,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沟通。
  4.利用每两年一届的“哈科会”平台推进双方成果转化,力争每届都有2项至3项科技成果转化,并做到引进与输出并举。
  5.利用“哈洽会”、“冰雪节”、“哈夏会”、“名优商品展销会”、“哈科会”、“亚太生物经济大会”等机会,适时邀请中亚五国企业和我驻外机构有关人员来我省参加重要经贸活动。与新疆建立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并借“乌洽会”平台,组织面向中亚国家的专题活动,切实加强彼此间的联系与交往,增进友谊,共谋发展。
  (二)强化中亚五国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积极组织重点市地的商务、科技部门开展对中亚国家重大项目的分析、服务、促进和协调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我省企业的洽谈、投资、建设动向。在对项目进展情况、政策需求、存在问题进行归类分析的基础上,发挥好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引导作用,帮助企业搞好合作。把电站项目、农业合作、农业机械出口等作为主要的攻关方向,并尽快启动地产开发项目。建立由省领导主持、商务、科技部门牵头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例会制度,确保重点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