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处关于加强建筑业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管〔2009〕34号 2009年2月25日)
各市建委,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省管试点县建委(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为充分发挥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作用,2月11日省建设厅召开了全省建筑业就业工作紧急动员会议。会议通报了去年10月全省建筑管理局、处长会议以来全省开展建筑业就业工作情况。截止去年底,全省全社会建筑业从业人员374.5万人,其中全省4290家建筑建筑业企业,完成施工产值突破1800亿元,吸纳建筑农民工135万人,比上年增加15万人,外省市进皖建筑业企业使用我省建筑农民工10多万人。
会议以“想明白,抓实在,干出彩”为指导,着重分析了今年我省建筑业总体形势,认为今年随着全国和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体规模增长,预计全省建筑业可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26至30万个。会议提出了“保增长,促就业,为我省解决就业问题做出更大贡献”的工作任务。现就做好建筑业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十条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
一、建立建筑业就业情况监测制度。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尽快抽调人员深入外出务工人员密集的乡镇,进一步做好调查摸底,协助乡镇政府建立建筑务工人员名册,做出就业安置计划,并对本地区建筑业发展形势实行“一旬一分析,一月一汇总”制度,密切关注建筑业发展趋势和就业情况。请各地于3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上报我厅。
二、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鼓励、支持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外向队伍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办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驻外办事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疏通外向输出渠道,引导、支持我省大中型施工企业开拓省外、境外建筑市场,带动我省建筑劳务企业输出,努力提高我省建筑业外向度,拓展我省建筑业就业空间。
三、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按照“政府搭台,乡镇组建,民间出资,工商注册,能人管理,定向输出”等多种模式,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组织建筑务工名册人员成立建筑劳务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这些企业为依托,把本乡镇零散的建筑农民工组织起来,重点吸收那些在外打工返乡的熟练工,按照建筑工种,建立专业化的劳务建制队(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