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作风建设。普遍开展对基层所站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将评议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其系统的综合评议结果。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测评方案。有序开展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实行评议情况反馈制度。年度问卷调查和评议结果要向参评单位反馈,并报送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以增强其整改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参评单位评议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探索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并占一定分值。探索开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短信平台,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意见办理和反馈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规范运作、提高质量,使之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继续办好《纠风之窗》电视节目,组织参评系统与群众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互动评议活动。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九)继续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2.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典型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制定优质规范的服务公约等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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