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强化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各相关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控过程质量,严查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收费规程改革,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取消借读费,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进行乱收费的行为,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举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四)以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积极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检查,严格规范诊疗收费行为,落实《
处方管理办法》,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做好集中采购的药品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药广告,加强对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药广告的审批,加强对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