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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连高速公路沿线非高速路口实施全封闭的通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连高速公路沿线非高速路口实施全封闭的通告
(清府[2009]42号)


  清连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交通工程重点项目,经过三年的艰苦施工,首期工程凤头岭至连州段及凤埠至迳口段主体工程全面完工。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清连高速于2009年7月1日实行全封闭车辆通行,目前正在进行全线交通设施完善和非互通路口封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速公路技术标准高、车辆通行速度快,是机动车通行的专用通道,全封闭是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需要,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需要。按照我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非机动车和行人上高速公路。

  二、清连高速公路扩建,已将原有设计的70余条辅道增加到231条,并增设了大量的通道涵、桥梁,已完全满足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通行的需要。沿线广大群众必须严格执行《公路法》,适应高速公路的通行要求,从现在开始,沿线各单位人员和广大群众必须通过辅道及通道涵通过清连高速公路,严禁翻越公路护栏上路或横穿高速公路。

  三、所有非高速公路路口必须封闭,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已建成的互通立交进出清连高速公路。沿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路口封闭,不得擅自扒开沿线隔离栅、防护栏,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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