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工作,事关职工切身权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高度,把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此,建立锦州市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要进一步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企业职工工资支付行为。经委和企业主管等部门要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拖欠职工工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解决职工工资拖欠问题,落实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的责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促进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促进建筑企业依法用工,农民工依法受雇,并及时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依法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财政等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把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九年五月八日
锦州市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王伟国 市政府副市长
李富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常 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左丽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乔周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高宏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凤君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继昌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凌滨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 斌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邱晓冬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李 非 市国资委副主任
褚绍华 市信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