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我省促进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赵正永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集人:
周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鬲向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
薛保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蒋 跃 省工信厅厅长
曹莉莉 省民政厅厅长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冯月菊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白阿莹 省国资委主任
姜 锋 省地税局局长
李仲为 省工商局局长
王 锋 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翟四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国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滕西鹏 省金融办副主任
雷炳毅 省国税局总经济师
李向柱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豫琦 团省委副书记
张 英 省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鬲向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翟四虎、陈国强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