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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招商引资(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经费保障
  (一)建立招商引资经费保障机制。将招商引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盟、旗(区)两级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招商引资的项目包装、项目宣传、项目推介等活动。
  (二)对全盟重点招商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委托相关部门策划、编写可研报告。
  三、投资导向和投资方式
  (一)投资导向
  支持创办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切项目,鼓励投资商在以下领域优先投资发展:
  1、盐化工、煤化工、硝化工、氟化工、冶金、建材及新能源项目。
  2、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项目。
  3、现有工商企业的改造提升。
  4、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5、农牧业产业化项目。
  6、旅游、物流、口岸贸易等服务业项目。
  7、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国家鼓励投资的其它领域。
  (二)投资方式
  1、鼓励投资者以货币、设备、知名商标、知名品牌、专利、技术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它出资方式进行投资,采取合资、合作或独资方式经营企业。
  2、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参股经营国有、集体和非公有制企业。
  四、招商方式
  (一)定向招商:瞄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呼包银等发达和周边地区的产业转移,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带项目、定目标、包经费,常年开展上门招商、项目推介活动。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发达地区进行挂职招商。
  (二)产业招商:发挥现有的主导产业优势,着重抓好盐化工、PVC产品后加工、煤化工深加工、风能光能发电、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矿产资源深加工、文化、旅游业等领域的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规模。
  (三)以商招商:充分利用外来投资商的影响力,带动更多的客商来阿盟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应。每年聘任部分来阿盟投资的客商和阿盟在外地的知名人士为招商引资顾问,对成绩突出者在政治上给予名誉称号,营造全盟尊商、爱商的良好氛围。
  (四)悬赏招商:全盟确定1-3个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实行悬赏招商,每个项目奖励30万-l00万元。
  (五)平台招商:充分发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的区位、交通等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推行"异地办工业"政策,凡新引进的盟外企业,可跨旗向开发区集中。对各旗引到开发区的项目将列入其统计范围和考核指标,税收依照相关规定按比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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