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科学统筹,明确规划目标。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精神》(黑建城〔2008〕99号),各县(市)政府和市政府直属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完成 “三供两治”(2009-2012年)各专项规划编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要结合规划进一步制定出 “三供两治”(2009-2012年)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按总体方案科学统筹,逐年推进实施。
(四)加强资金筹措,确保项目建设。各县(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筹措建设资金。一是结合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政策导向,积极跑项目,向上争取资金。二是通过项目市场化运作,采取BOT、BT等方式引进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三是积极与金融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努力争取项目贷款。四是地方要积极筹措资金,在资金安排上要向“三供两治”项目建设倾斜,通过多渠道筹资,确保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五)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质量安全。要坚持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一思想。项目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现场作业检查和材料及半成品检测要严格标准,检查到位。要做好内业基础工作,完善各项技术资料和记录,单项工程内容完成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全面规范施工流程,明确岗位责任,把好施工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09年佳木斯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力度,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前一年完成《规划》项目建设的承诺,实现年底前完成全部《规划》项目建设的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松花江流域部级联席会议和省政府紧急协调会议精神,切实把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坚定不移地落实好松花江休养生息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全市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在年底前完成《规划》项目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基本完成建设的七、八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后续收尾工程,年底前通过验收。
(二)已经开工建设或准备开工建设的佳木斯东区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工程、西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工程、同江市污水处理工程、富锦市污水处理工程、抚远市污水处理工程、龙江福浆纸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鹿灵制药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7个《规划》在建项目于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