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汤原县。
1、汤原县二水源供水工程。建设规模:日供水1万吨、管网17.7公里,建设期2006-2009年,项目总投资4,249万元,到2008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2009年计划项目建成,完成投资2,000万元。
2、汤原县汤原镇供热工程。建设规模: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建设期2007-2010年,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到2008年底累计完成投资7,570万元,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2,400万元。
3、汤原县汤原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建设期2009-2010年,项目总投资7,906万元,2009年开工,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
(六)抚远县。
1、抚远县热电扩建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供热能力75万平方米,建设期2009-2010年,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2009年开工,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
2、抚远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吨,建设期2009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当年开工,当年建成,计划完成投资3,500万元。
(七)桦南县。
1、桦南县供水二期工程。建设期2009-2012年,项目总投资2,175万元,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500万元。
2、桦南县桦南镇供热工程。建设期2009-2012年,项目总投资6,040万元,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万元。
3、桦南县桦南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期2009-2012年,项目总投资11,378万元,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300万元。
4、桦南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期2009-2012年,项目总投资3,723万元,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700万元。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成立佳木斯市“三供两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三供两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责任部门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做好“三供两治” 推进工作。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做好项目综合统计、事项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责任部门要将此项工作进行认真分解,层层落实,市“三供两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三供两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协调,保证信息畅通。各级“三供两治”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和工程建设任务。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三供两治”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黑建城〔2009〕12号)和市建设局《关于建立佳木斯市“三供两治”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佳建字〔2009〕12号)精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三供两治”各单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