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用于泥草房改造,做到资金集中使用、政策配套运用。积极研究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向农村延伸的具体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公屋”、“乡村公寓”、“零租房”等农村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农村低保家庭住房问题。研究将直接补贴资金转化为贷款贴息的政策办法,扩大补贴资金的引领效应和带动作用。
(二)继续抓好示范村和试点村的改造建设。各县(市)区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对省级农房改造示范村和试点村改造验收工作。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办公室要在第二批“百乡千村”试点中再安排一批泥草房改造示范村和试点村,力争用2年的时间完成第二批示范村和试点村改造建设任务。实行泥草房改造整村、整乡(镇)、整县推进试点。
(三)全面落实改造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接到本方案之日起10日内,将本地区年度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乡(镇),对县(市)、乡(镇)本年度泥草房改造工作定时间、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并上报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查,将重点抽检乡(镇)、村规划编制(具有符合相应规划编制资质设计单位)、三证一书、农村房照发放(本年度)、上级下拨补助资金使用及地方政府匹配资金到位情况。
(五)奖惩措施。对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的本地区泥草房改造进展完成计划做到一月一调查,一季一通报,认真搞好年底检查考核。对落实税费政策、农村建设规划、减免有关费用等支持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泥草房改造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参加省、市评先、评优的资格。
(六)搞好服务和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要深入开展“走进新农村、研究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服务新农村”活动,在本年度泥草房改造开工之前,要组织设计出一批具有特色、节能省地、环保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图纸发放到建房农民手中。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分级培训活动,培养农房建设管理人员、乡村建设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和机关干部下乡服务,加强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
(七)强化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各地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泥草房改造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每半年联合对泥草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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