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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质技监量〔2009〕225号)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现制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09年是完成本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关键一年,各有关单位应以《节约能源法》的实施为契机,从更高层面审视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履行《节约能源法》赋予质量技监部门的职能。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单位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取得实效。要在用能单位中树立质量技术监督节能减排工作典型,并以此为载体,综合宣传质量技术监督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社会显示度,在完成2009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内容和目标

时间节点要求

市质监局责任处

区县质监局工作内容

1

*推进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组织制订和修订《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二甲醚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工业锅炉大修、更新、改造及报废判别标准》和《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等15项地方标准。

一季度 完成《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

二季度完成《车用二甲醚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工业锅炉大修、更新、改造及报废判别标准》等5项标准;

三季度完成《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等6项地方标准;

四季度完成《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等2项地方标准。

标准化处

 

2

开展节能标准调研和预研制工作

加强调研,启动10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上半年对本市节能领域开展调研;

下半年鼓励相关单位启动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

标准化处

 

3

*推进本市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实施

积极争取提前实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机能效限定值机节能评价值》国家标准。

上半年对本市中小型三相异步电机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研;

下半年和国家局、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进行沟通,积极争取能够提前实施国家标准。

标准化处

 

4

细化《上海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具体任务

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目标,细化《上海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环境保护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上海市标准化联席会议下达具体任务分解表,构成全市共同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

一季度召开上海市标准化联席会议,提出任务分解表草案

二季度在正式下达的任务分解表中,细化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工作

标准化处

 

5

加大宣贯力度,推进节能和环保标准实施

根据《上海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中所列已制定完成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节能和环保标准的项目,确定重点,组织相关单位对标准进行宣贯培训,并推进节能和环保标准的实施

一、二、三季度分别组织相关标委会和单位组织开展对国家、行业、地方的节能和环保标准进行宣贯;

四季度对执行标准情况进行实施检查

标准化处

 

6

政策上加以聚焦,专项资金予以倾斜

在今年的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中重点突出节能领域,对节能和环保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在推进标准化专项资金中,将节能列为重点资助领域,并对节能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标志的予以优先资助。

二季度制定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和推进标准化专项申报指南,确定节能等为重点推进和资助领域;

二季度和三季度地方标准立项工作中将节能和环保列为重点推进领域,对于相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季度启动标准化专项确认工作,对重点领域项目予以支持。

标准化处

 

7

实质性启动本市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针对本市实际,启动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年内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开展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

一季度、二季度开展调研,组织相关单位申报;

三季度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今年示范单位;

四季度组织示范单位开展示范试点活动。

标准化处

 

8

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宣传培训工作

组织宣贯培训《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全年

计量处

深入宣贯《节约能源法》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按照不同用能领域和管理人员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9

发挥计量技术优势,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服务

发挥计量技术资源作用,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帮助用能单位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提高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

全年

计量处

充分利用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特长,为用能单位提供。

10

充分利用能源计量服务平台等网络媒体,组织专家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减排的免费咨询和服务。

全年

计量处

以能源计量服务平台为载体,为用能单位在能源计量工作方面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同时,收集常见的能源计量问题及其解答,充实能源计量服务平台,更好地为用能单位服务。

11

树立能源计量工作典型

贯彻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进一步细化在各用能领域的应用。树立典型,进行推广。

9月底前完成

计量处

根据本区域经济特点,在企业、商务楼宇等树立能源计量工作典型。

12

*加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组织对100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抽查

10月底前完成

计量处

结合各区县节能工作重点,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全年不少于10家。建立基本信息库,为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打下基础。

13

*推进节能产品认证

在用能产品生产企业中积极宣贯节能认证,督促企业申请节能认证。

二季度开展节能认证机构、本市企业节能认证调研;

三季度 组织召开本市企业节能认证宣贯会;

四季度 引导动员本市企业申请自愿性节能认证。

质量管理认证处

 

14

*推进节能产品名牌推荐工作

推进重点节能产品名牌推荐工作,提高品牌附加值,将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高效照明等终端用能产品纳入名牌产品优先推荐范围。

一季度梳理节能产品节能认证及标准和名牌产品中现有节能产品情况;

二季度在申报方案,评价规范中增加节能方面的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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