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会风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的具体体现,良好的会风有助于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动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但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对州政府召开的会议重视不够,有的对会议议题不作充分准备,临时抱佛脚,汇报工作粗浅敷衍;有的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随意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有的参会人员迟到或早退,在开会期间频繁出入会场,或接打电话。为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川办函〔2008〕305号)精神和州政府领导的批示,现就州政府各类会议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参会。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完整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对象、人数等要求参会,不得随意缺席。单位负责人参会不得带随员,确需带随员参会的,须事先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带随员参会。
二、严格按要求办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会议承办单位要及时草拟会议会务工作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严格按会务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会议材料准备、参会人员名单拟定、会场布置、会场设施设备检查、会议标语横幅制作等相关会务工作,不得出现任何纰漏。涉及会议议题的单位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反映问题要客观准确,解决措施体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为民施政的要求,符合实际又具有操作性。
三、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了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明确了负责同志参会的会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承办单位请假并经得同意后方可派其他人员参会。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缺席。
四、严格会议报名和报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名、报到时间的,要按限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报到。未按要求报参会人员名单的视为单位“一把手”参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主动向会议承办单位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