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渝安办[2009]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09]32号下称“通报”)转发给你们,通报所列事故教训深刻,值得警醒,所提要求十分重要,需要我们认真贯彻,现结合我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形势,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必须认清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
去年底以来,我市也相继发生了武隆县“12.31”、“2.16”、丰都县“3.15”、涪陵区“3.25”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在四个月内发生4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实属罕见,说明全市“打非”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区县要从保持社会稳定,防止重特大事故,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高度来认识“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分析这4起事故有三个特点:一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返乡农民工比例增大。随着金融危机蔓延和影响,大量农民工从外地返乡,这部分人员迫于生计,铤而走险,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4起事故中,有2起事故当事人是从外地打工回来,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二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流动性增快。随着“打非”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非法生产者为逃避打击,采取了更为流动性的生产方式,东躲西藏,异地生产。4起事故,有2起是选择他乡异地进行非法生产,涪陵区“3.25”事故就是典型的异地租赁房非法生产;三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隐蔽性增强。上述4起事故中,有2起是利用他人闲置房与废弃房进行非法生产;还发现非法生产者在山林、岩洞、坟地等一切隐蔽场所,进行非法生产活动。丰都县“3.16”事故当事人,白天打工,夜间进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如果“打非”工作不留心、不留意,就无法觅其踪迹。这些新的特点和动向值得高度重视。
二、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打非”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构建平安重庆”的总体布局中,要把“打非”工作作为“三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通报”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当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新形势和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理顺“打非”机构,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打非”工作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经费,并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非”行动,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打非”工作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