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格局。重点发展用工少占地少、有研发有品牌、高技术高效益的产业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信贷投放、技术引进等方面对符合现代产业体系框架要求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培育核心企业。东部地区即环港澳地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香洲服务”品牌,实现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战略性转变;西部地区以“双港”为引擎、大项目为龙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临港和临空产业。重点抓好游艇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打印耗材、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软件与集成电路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金山研究院、巨人城总部及香洲区一批骨干服务业工程建设。
(四)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落实《珠海市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的支持,引进国家和省级创新机构、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项目落户珠海。加快建设“数字珠海”工程,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重大专项攻关,积极推动生物医药、印刷线路板、音视频多媒体芯片设计及应用、国家印刷及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等一批重点工程中心建设。争取组建市级工程中心2-3家,省级工程中心1-2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产学研基地2-3家。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扶持中小企业各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珠海实际,按照“抓创新、促转型、破难点、减负担、上增量、强服务、保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竭力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转型升级,争取多兼并重组,少关闭破产,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借款放贷,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增加投入,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在关键技术和再创新方面的合作。重点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突破政策瓶颈,优化完善自主创新环境,使珠海成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创业的热土。
(五)调整内外贸易结构,全面提升经济适应能力。认真落实和主动适应外经贸新政策和特区政策的调整,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重点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引导传统优势行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大力拓展新兴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和行业标准制定活动,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用足用好上级关于扩大内销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出口转内销,扩大国内市场需求,逐步改变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局面。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在投资、土地、财税、环境、技术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推广先进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支持和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产业。鼓励企业多采购本地原材料和配件,促进配套产业集群的形成,扩大加工贸易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大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整合招商资源,转变招商方式,优化招商服务,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主动承接符合珠海发展规划的产业转移,瞄准央企及国家基础产业、欧美日韩等跨国企业以及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定点、定向招商。重点围绕电子信息、家电电器、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和航空产业园的发展以及拟建的港珠澳大桥项目,认真做好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专题招商、产业招商。抓住CEPA补充协议五签订的有利时机,发挥我市区位、港口、环境和旅游资源等优势,大力引进港澳地区高层次、高水平的会展、物流、旅游和总部经济项目。加强与投资公司总部的联系,切实抓好对增资扩产企业的服务工作。对增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及已在我市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新设研发中心的项目,实行预约服务和现场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增资扩产。
(六)狠抓节能减排任务,积极推进生态城市建设。认真落实《珠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完善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成立市区重点耗能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加快重点耗能企业整体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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