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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食品生产环节
  1.整顿重点:开展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
  2.目标要求:食品生产企业100%取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完成小作坊50%取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100%依法备案;企业100%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3.具体措施: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食品工业协会。
  (三)食品流通环节
  1.整顿重点: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消费维权整治,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2.目标要求:食品经营主体资格100%合法;100%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食品质量投诉及维权100%得到妥善处理。
  3.具体措施: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监督,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报告的法定义务,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加大对食品运输、仓储、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整顿农村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遂宁办事处。
  (四)餐饮消费环节
  1.整顿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使用,以及卫生环境综合整治。
  2.目标要求:城市的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0%,农村达80%以上;100%索票并建立台帐;城市的餐饮单位消毒监测面达30%以上;各类食物中毒事件100%妥善处理。
  3.具体措施: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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