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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发〔2009〕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遂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2009〕28号)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局,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重点、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
  1.整顿重点:开展生鲜乳、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集中整治。
  2.目标要求:企业摸底登记、监督面达100%;对生产基地及种植、养殖大户的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监测达100%。检测各类农产品1000个(或批次)以上。
  3.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禁病死猪、病害肉加工生产及销售;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畜牧食品局、市粮食局、市水利局、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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