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广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建设。按照“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和“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建管并重”的建设机制,在部分前期工作到位、地方资金落实、运行管理体制与机制切实可行的地区,支持建设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以供气50户为基本单元,联户沼气工程以供气5户为基本建设单元。养殖小区集中供气工程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和建设队伍组织建设,联户沼气工程要由中级以上技工或施工队伍负责建设。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要尽可能地建设在村级服务网点已经建立、后续运行服务较为有效的地区,日常管护服务交由服务网点托管。
(四)试点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各区县要组织开展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编制秸秆能源化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积极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及炭化等途径发展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推进利用秸秆生产燃料乙醇,逐步实现产业化。合理安排利用秸秆发电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秸秆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后期服务体系
(一)建立乡村服务网点。要将沼气建设与乡村服务网点建设统筹规划,配套实施。优先选择项目建设规模较大的村,或中心场镇建立乡村服务网点。每个服务网点服务能力在200户以上。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要按照“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的标准建设,做到服务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有原料、有制度。全市力争2010年乡村服务网点达到650处,覆盖98%以上的建池农户。
(二)健全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以市农能沼气协会为指导,区县农能沼气协会为中心,乡镇分会为主体,乡村服务网点为纽带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能源后期服务网络体系。区县农能沼气协会履行后期服务管理和技术培训职能,指导各乡镇分会开展工作。乡镇农能沼气分会负责本乡镇后期服务管理工作。乡村服务网点重点是为农户提供建池、购料、加料、出料、维护维修、配件、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服务。
(三)落实监管维护制度。各区县要落实安全巡视制度,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每季要督查乡镇沼气后续服务的运行情况和管护员工作情况。乡镇要落实能源专干月访制度,乡镇能源专干每月要对本辖区内沼气池的安全管理及使用进行一次回访检查,督促指导,排除故障隐患,填写回访手册。乡村服务网点要落实管护员管护制度,管护员每月要对所负责区域的沼气用户逐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并做好管护维修记录。
(四)保障管护人员报酬。沼气后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民办公助,各区县要安排适当资金用于补助管护人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