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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九)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要发挥大学园区高校智力优势和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公共实验室和产学研战略联盟的扶持力度,争取组建市级工程中心2-3家,省级工程中心1-2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材料等领域的产学研基地2-3家。加快国家印刷及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市大学园区工委会、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二十)实施引才优才计划。要大力推动科研工作机制创新,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提高对海内外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实施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继续推进广东科技人才(珠海)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珠海)基地建设。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营造鼓励创业、创新、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负责)

  七、以环境保护为重点,着力加快宜居城市建设

  (二十一)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以规划为龙头,按照东西两大板块、组团式发展的思路,优化城市布局。尽快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编制西部中心城区概念规划、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抓紧研究情侣路、湾仔十字门商务区规划。加快推进前山河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旧城区、城中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完成一批横街小巷改造、路灯设置和“水浸黑点”整治等市政工程。加快启动西部城区建设,继续推进西湖城区和温泉新城规划建设,加快井岸城区建设步伐。实施交通畅通工程。坚持建管结合,加快“数字城管”建设。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规范广告牌设置,清理乱摆卖行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努力实现香洲城区看不见“乱搭建”、看不见“乱摆卖”、看不见“乱丢垃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改建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办、市城管执法局和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政府等单位负责)

  (二十二)抓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要严格实施《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建成医疗垃圾焚烧厂和西坑尾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等设施,加快推进垃圾发电厂技改项目、茶冷迳垃圾填埋场等环保设施建设。确保完成拱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大污染源在线监控工程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力度,加快排洪渠综合整治、污泥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迎检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我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通过国家复查。(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委办和各行政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二十三)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做好循环经济和发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倡导清洁生产。加大节能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力度,建立能耗评估制度。加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平监测,推动重点耗能企业整体搬迁,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快建设企业脱硫等工程,加大海域、内河水域等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强化节能减排责任。(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珠海海事局等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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