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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三)加大力度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要认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优先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从“小、散、弱”向集群发展。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强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负责)

  (十四)加大力度开展企业服务。严格执行《珠海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完善企业办事和投诉平台,健全服务协调机制,提高服务企业能力。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努力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5亿元,重点在融资上市、开拓市场、科技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五、以横琴新区规划建设为重点,着力深化珠港澳台合作

  (十五)规划建设横琴新区。要完善横琴规划功能布局,整合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基础设施,推进项目招商,尽快启动横琴新区建设。要大胆推进横琴新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和环境创新,推动区域创新平台、物流服务基地、旅游共同市场建设,努力把横琴新区建设成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先行区、粤港澳合作机制的创新区和珠江口西岸城市的服务区。(市发改局、横琴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等单位配合)

  (十六)深化珠港澳台经贸合作。加大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力度,做好对港澳开放的先行先试工作。加强产业合作,承接港澳现代服务业的转移和辐射,支持我市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珠澳跨境工业区向珠澳跨境合作区转型升级,搭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的新平台。加快建设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依托我市现有台资企业,扩大对台经贸合作。(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农业局、市台湾事务局和金湾区政府、保税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十七)深化珠港澳项目合作。项目合作是珠港澳合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随着港珠澳大桥的规划建设,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尤为必要。要抓紧调整相关规划,切实做好交通路网等方面的衔接。加快推进拱北口岸改扩建和横琴口岸相关设施建设,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提高大通关效率,发展口岸经济。深化机场等项目的合作,全力推进机场临时口岸、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中化格力公用码头对外开放。加快竹银水源工程建设,确保珠澳供水安全。(市发改局、市重大办、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口岸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等单位负责)

  六、以自主创新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十八)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实施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投入,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亿元,增长27.4%,支持企业研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贷款贴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扶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吸引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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